主要觀點:
* 12 月 31 日,央行、銀保監會發布《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産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》,分檔設置房地産貸款餘額占比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占比兩個上限,對超過上限的機構設置過渡期。
* 這項新規是對“十四五”規劃建議中“推動金融、房地産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”的落實,從金融機構角度控制房地産貸款比例。
* 短期來看,總體比例的設置參考了銀行房地産貸款現狀,并給了充分的彈性空間設置;長期來看,整體房地産貸款占比将逐步下降。
* 房地産融資的其他途徑也不好走,預計未來對債券和 ABS 的準入和把關會有一定節制;MBS 最終很大概率會納入統計口徑,但是隻納入總的房地産貸款,不納入個人住房按揭貸款。
* 房地産貸款新規有助于解決房地産開發區域不平衡和房住不炒問題,對集團而言,建議集團金融與投資業務避開其中風險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