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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
2016-09-01 

        8月31日,集团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王岐山同志在《人民日报》的署名文章《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》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》、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以及中组部就印发《关于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意见》答问。集团党委书记仲建安主持学习,集团党委委员、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。

  仲建安在学习中强调,要深刻理解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的重大意义。《条例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,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,对于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实现党的历史使命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《意见》的制定实施,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,把好选人用人关,大力培养、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、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,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,联系实际,以身作则,以上率下,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好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。

  仲建安要求,集团要认真组织好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的学习和宣传,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;要加强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的贯彻落实,党委、纪委及党的工作部门要履好职、尽好责,敢于较真碰硬、严肃问责,一级抓一级,层层传导压力;要根据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的要求以及后期出台的实施办法和意见,对照并完善集团相关制度,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落实。